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8号)工作安排,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首批5个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40所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现予以公布。
一、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
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德化县、三明市沙县区、莆田市荔城区
二、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三明市:
莆田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
省属: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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