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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补贴标准是什么?
来源:龙岩市人社局 时间:2024-03-07 16:18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每人10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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