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要求,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部署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为符合条件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支持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发放对象: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2.明确补贴标准:2000元/人
3.明确申请及发放程序:申请人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各院校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各地人社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主要亮点
一是简化流程。
二是系统升级。
三是待遇进卡。
四是分批申请、拨付。
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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