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切实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闽民救〔2024〕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的重要意义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是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重要补充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实现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明确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的对象
三、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三级联动”网络
四、完善处置流程
2.落实救助帮扶。对具备申请能力的,要主动耐心宣讲政策,积极引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对申请能力不足的,要协助或代为提出救助申请;有专项救助需求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对遭遇急难的,要按照“先行救助”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加强跟踪监测;对急难型个案,可通过“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处理,实施救助帮扶。
五、相关工作要求
龙岩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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