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民政局 时间:2025-03-10 16:24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切实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闽民救〔2024〕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的重要意义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是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重要补充的功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实现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明确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的对象

    各地要重点聚焦有求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对申请流程不了解的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家庭情况变化,尤其是年老、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等群众,重点聚焦但不限于以下五类对象:
(一)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
(二)因家庭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条件,动态管理退出救助范围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
(三)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
(四)通过社会救助热线、信访等渠道反映求助诉求的困难群众;
(五)受灾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

  三、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三级联动”网络

    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救助协管员、协理员、驻(包)村干部、网格员、社工、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覆盖城乡、上下衔接、政社联动的主动发现网络。
各地要将日常走访摸排、常态化风险排查与定期集中摸排相结合,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其中:
    1.村(社区)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利用驻(包)村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社工、志愿者等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建立“主动发现”前哨,将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通过走村入户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发现潜在救助对象,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
    2.乡镇(街道)明确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负责人,通过福建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送疑点数据、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了解收集本区域内困难群众事项线索,分析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并建立工作台账,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核实,在辖区发生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
    3.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利用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公示栏、网站、微信群等线上平台,以及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畅通社会救助热线,主动获取困难群众求助线索和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完善处置流程

   各地根据走访排查情况,建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台账,结合社会救助“零报告”工作机制,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
   1.重点摸排核实。各地要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入户走访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区域困难群众进行摸排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救助线索后,要对困难群众主动宣讲政策、了解其申请意愿和能力,并遵循救助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发现其确需救助的,立即上报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经入户调查核实后,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落实救助帮扶。对具备申请能力的,要主动耐心宣讲政策,积极引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对申请能力不足的,要协助或代为提出救助申请;有专项救助需求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对遭遇急难的,要按照“先行救助”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加强跟踪监测;对急难型个案,可通过“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处理,实施救助帮扶。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职责,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将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大面向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总结宣传好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普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龙岩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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