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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21-07-30 09:36

法律法规:《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建住〔2019〕3号) 

 

  龙岩中心城区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以下三类:

  (一)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

  (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上述(一)、(二)类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条件,须满足(1)、(2)两点之一

  (1)户籍在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划分范围(以下简称“划分范围”)内,须取得新罗区户籍满一年,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

  (2)户籍在划分范围外,须同时满足:①②③

  ①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满一年;

  ②在划分范围内有稳定职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③申请时在新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缴存状态仍然正常。

  2.其他还须满足的条件

  (1)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含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60元;

  (2)家庭人均财产低于42720元;

  (3)在新罗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住房和非居住类房屋);

  (4)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三轮摩托车除外);

  (5)单身人员须年满40周岁(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

  (三)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条件,须满足(1)、(2)两点之一

  (1)户籍在划分范围内,须取得新罗区户籍满一年,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

  (2)户籍在划分范围外,需同时满足①②,或③

  ①在新罗区范围内有稳定职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申请时在新罗区连续缴交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缴存状态正常;

  ③持有新罗区居住证,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

  2.其他还须满足的条件

  (1)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9389元,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9185元;

  (2)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53132元;

  (3)在新罗区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住房和非居住类房屋);

  (4)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三轮摩托车除外);

  (5)单身人员须年满20周岁。

  申请家庭在满足本条(一)至(三)款对应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未按优惠租金租住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或产权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且在新罗区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还应同时满足相关要求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不含)前转让自有房产未满1年的,原自有房产面积应未超过规定住房准入标准,且应计入控制标准面积。

  2.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或发生过分家析产、赠与转让行为的,原自有房产面积应未超过规定住房准入标准,且应计入控制标准面积。

  3.因离异房产归属配偶方的,在申请之日时离异时间已满2年。

  4.因重大疾病急需医治致贫等情况须转让自有房产后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可视同为无房户依照收入情况提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5.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有两套/处(含)以上住房,但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合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超过30平方米;或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有单栋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未超过200平方米且人均未超过30平方米。

  6.自有房产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属于C级或D级又无能力改建的,可视同为无房户,但应作出拆迁安置或有能力改建时退出保障性住房的承诺。

  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2300193,或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住房保障中心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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