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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在2024年国庆节升国旗仪式期间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时间:2024-09-29 17:50

龙政通告〔2024〕3号

  2024年10月1日,我市将在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举行2024年国庆节升国旗仪式,为确保升国旗仪式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7时至9时,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及人民广场上空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龙岩市公安局备案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对擅自进行飞行作业或未经批准飞入禁飞区域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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