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水产养殖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2012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重点水产养殖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在2012年底前对重点水域符合养殖规划的水产养殖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养殖生产设施,要依法予以拆除。但一些地方以相关利益错综复杂为由,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不想触及矛盾、不愿担当作为、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这项政策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截至此次督察时,全省水产养殖证发放不到应发数量的一半。
二、整改目标
坚决扛牢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全面落实,不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生产设施依法拆除,实现绿色养殖。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整改工作部署。2020年9月印发《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农业方面问题整改方案》(龙农办〔2020〕62号),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初验收,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前完成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工作,清退不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生产设施。2022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渔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抓紧抓实整改任务,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二)推进水产养殖规划编制落实。市、县两级如期完成《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和发布实施,全面加强水产养殖水域管理。配套下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着力推动规划落实。
(三)推动水产养殖发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依法依规完成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证,加快办证进度,提高办证率,全面掌握辖区内水产养殖面积、应发证面积、已发证面积、发证率等相关情况。
(四)强化重点水域养殖网箱监管。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养殖水域网箱养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报送网箱巡查情况。加大违法违规养殖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力度,督促养殖业者按规划要求的面积和养殖方式开展养殖生产活动。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核查辖区内水产养殖面积、应发证养殖面积、已发证养殖面积、发证率等情况。经组织核查,我市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率自2019年12月至今始终保持在100%。
2.完成拆除不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生产设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期间,全市共清退超规划养殖网箱31229平方米,全面完成超规划网箱养殖设施清退任务。
3.严格落实养殖规划,重点加强棉花滩、万安、白沙三大水库养殖容量的管控。其中:棉花滩水库网箱控制在3.2万平方米以内,万安水库网箱控制在3.33万平方米以内,白沙水库网箱控制在2万平方米以内。
4.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划的养殖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加强对养殖规划禁养区水域巡查,防止出现新增、回流、迁移等反弹现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确保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经核查,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7-2336885
邮 箱:lysck2320259@163.com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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