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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23年“供销农场”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6-07 09: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23年“供销农场”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2023年“供销农场”推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关于“推广‘供销农场’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改革经验、打造‘供销农场’龙岩模式”的要求,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等问题,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粮食安全更有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目标

  (一)各县(市、区)培育具有单季2000亩以上“供销农场”模式水稻生产全托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中心1家以上。

  (二)各县(市、区)组建村级土地托管合作社3个以上。

  (三)各县(市、区)建设相对连片50亩以上的早稻托管试点3个以上,相对连片500亩以上的中晚稻托管试点3个以上。

  (四)2023年各县(市、区)推广目标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各推广1万亩以上,新罗区、永定区、连城县、漳平市各推广0.5万亩以上。力争全市推广“供销农场”粮食生产全托管面积5万亩以上。

  二、推广任务

  (一)推进土地集中托管县、乡两级负责宣传、引导、发动工作,通过组建村级土地托管合作社、村党支部组织动员等方式,大力发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供销农场”模式“整片推进、整村推进”。

  (二)组建三级运营中心在市、县、乡三级供销社挂牌组建“供销农场”运营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机制。市级负责整合农资、农机、金融、保险等资源,开展政策研究、品牌打造、品质追溯、评比管理和助力销售等。县级负责与乡(镇)对接落实托管需求,培育管理社会化服务中心,细化服务标准,指导村集体成立土地托管合作社,加强托管信息管理。乡级负责组织社会化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开展“供销农场”宣传、服务质量监督等。

  (三)培育社会化服务中心推进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强社工程,通过新建、联合发展、能力提升等方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能力。

  (四)搭建智慧服务平台市供销社负责搭建智慧服务平台,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交易、组织管理为基础应用,推动生产托管服务对接、合同签订、作业记录、服务验收、费用支付等环节的网络化、系统化、数字化,提高农机农资、普惠金融、保险、订单农业等服务效率和质量,争取接入“数字供销”平台。

  (五)推行水稻标准化生产市供销社牵头制定《龙岩供销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和作业标准》,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完善主要水稻种植品种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水稻生产和全程托管服务标准,提升水稻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打造品牌拓宽销路完善“供销农场”水稻生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汀州福米”等本地大米品牌宣传力度,发挥供销社经营网络优势和流通渠道优势,解决“供销农场”大米销路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广“供销农场”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模式完成情况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推广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农业农村、发改、供销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

  (二)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村党支部在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村党支部领办土地托管合作社,积极参与“供销农场”全托管服务,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三)强化示范带动各县(市、区)通过“供销农场”粮食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培育一批服务质量优、服务规模大、生产运营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托管服务组织,打造一批农业高效益、组织有营利、农民得实惠的“供销农场”改革发展典型,总结一批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探索出一条山区地市保障粮食安全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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