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2023年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05 09:39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先后研究审议12个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领域落实落细。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委、市政府印发《龙岩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推进措施。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杭县、漳平市“法治助力建设‘大陆阿里山’”项目分别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候选地区、单项候选项目。

  (三)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整改,完成整改任务108项,整改完成率100%。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督察,下发督察通报,切实抓好督察整改。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法治督察质效。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建立法治督察员库,进一步强化我市法治督察队伍力量。

  二、提升决策质效,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制定并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龙岩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立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

  (二)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编制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龙岩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健全决策制度体系,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447个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项,共审查规范性文件75件、政府决策3件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龙岩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统一审核标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共审查涉法文件117件次,出具审核意见书66份,提出法律意见260余条。审查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3件,建立问题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权责事项55项。梳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386项,制定《龙岩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政务服务窗口当日办结率99.77%、窗口授权率100%、对外承诺提速率84.11%、群众满意率99.99%。我市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作“汇聚共享 数智赋能 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龙岩’”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龙岩市推出数字赋能综合措施加快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打造“智慧政府”。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累计31家企业列入省级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标杆,15家企业入选2023年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瞪羚”企业,入选数量全省第四。深入实施“互联网返乡工程”,累计落地今日头条内容质量审核中心、抖音龙岩客服中心等107个返乡项目。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汇聚公共数据29亿条。现已完成50类国家标准电子证照改造,共登记296个部门4969类证照,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超过95%,审批办件满意率高达99.99%,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e龙岩”服务品牌,开发上线“穗龙医疗平台”,新增一批便民服务功能。2023年“e龙岩”日活用户达3.5万人,新增用户13万人,注册用户突破202万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互联网+监管”,我市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已完成认领。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发龙岩市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抽查企业4598户,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四、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级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人员转隶工作。印发《龙岩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对永定区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推动构建乡镇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确定武平县为第三批乡镇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地区。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检查并下发通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计评查263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整改问题122个,整改完成率100%。积极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四张清单”梳理工作,30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累计846项。全力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试点工作。

  五、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红色枫桥品牌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龙岩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入选2023年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福建数字政法应用成果展。我市涉台调解工作连续在第14、15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上作调解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我市3名调解员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5名调解员获评省级调解员。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办结涉及征地拆迁、重点项目招投标等行政复议案件22件。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办结涉企、涉“三小”经营主体等行政复议案件49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乡镇司法所,开展市县乡三级“线上+线下”联动复议咨询服务,全市共答复咨询800条涉复议业务问题。制定《龙岩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承办部门及职责。持续落实龙岩、三明两地《跨区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意见》,推进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需进一步形成,督察考核还要加大力度等。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领导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全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四是强化督察考核,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