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摆在各项工作之首。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2025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保障改善民生中扩大消费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岩市提振消费“六促”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优化惠民供给促减负、丰富服务业态促提质、推进消费升级促内需、培育新型消费促创新、改善消费环境促优化等六个部分构成,共提出27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包括第1条至第5条,重点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农民增收、清欠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升群众消费能力。
第二部分“优化惠民供给促减负”包括第6条至第9条,通过加大生育养育、医疗、教育、重点群体等方面保障力度,减轻群众负担,增强消费意愿。
第三部分“丰富服务业态促提质”包括第10条至第15条,涵盖银发经济、餐饮消费、家政服务、体育消费、文旅消费、入境消费等方面具体措施,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第四部分“推进消费升级促内需”包括第16条至第18条,从以旧换新、住房消费、汽车消费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激发传统消费活力。
第五部分“培育新型消费促创新”包括第19条至第21条,围绕首发经济、新型消费、内外贸一体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
第六部分“改善消费环境促优化”包括第22条至第27条,主要在休息权益、放心消费、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消费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体验不断优化。
本《方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97-299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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