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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龙岩市公安局 时间:2025-06-23 17:42

卢梦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龙岩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第111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市养犬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收入提高,城镇居民的养犬需求也由功能型逐渐向情感型转变,居民养犬的现象日益增多,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及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日趋突出,其中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犬只未拴犬绳等占比较大。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养犬人缺乏自律,另一方面系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滞后,导致在养犬管理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权责不明、执法依据欠缺。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公安局联合城市管理局灵活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不文明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携犬只进入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犬类伤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惩戒措施,教育引导市民群众文明养犬,避免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安全造成影响。

  三、推动立法工作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龙岩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已被列入市政府规章预备计划。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织起草《龙岩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呼声,充分兼顾和平衡养犬工作各方利益,全力推动龙岩城市养犬工作法治化。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俊辉

  联 系 人:林文华、陈朴

  联系电话:3222929

  龙岩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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