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廖伟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市级排水建管机制,建设“水美龙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排水建设设计审批。为强化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了《居住建筑阳台和露台排水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对建筑内部排水设计进行要求和明确,从源头控制生活用水雨污分流,文件计划近期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内部污水收集成效。
二、落实小区验收时排水专项验收工作。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市根据住建部、住建厅相关工作精神取消了排水专项验收。为做好新建小区排水监管,2023年7月,我局印发了《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岩中心城区污水排放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民用建筑污水排放管理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杜绝新建、改造、扩建民用建筑生活污水混排、乱排、无处排的问题。
三、加强建设移交过程监管。我局持续做好雨污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将雨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对雨污水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对于新建管网项目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政雨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的移交行为。
四、建立管网市、区一体建设运营付费机制。近年来,我市相继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3〕16 号)《龙岩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岩城管办〔2024〕2号)加快构建中心城区排水设施“以供治排、雨污统筹、建管一体、厂网一体、市区一体”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体系。计划将中心城区市政管网统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企业运营管理,已会同新罗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拟定框架合同,准备提交市政府审议。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城市排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稳步提升排水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福强
联 系 人:邱锦林
联系电话:0597-2339893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