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体育局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09:36
 

龙岩体育运动学校、龙岩市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为解决市局各直属训练单位教练员编制紧缺问题,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结合全市体育工作发展情况,现将《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龙岩市体育局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办法

 

          龙岩市体育局

           2024312


附件

 

龙岩市体育局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办法

 

为解决市局各直属训练单位教练员编制紧缺问题,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龙岩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

二、聘用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控制数量、公开招聘、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教练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原则上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

(三)按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保障编外聘用教练员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行单位自主用人、编外聘用教练员自主择业、局党组人事部门依法监管的制度。

三、聘用编外教练员的核定与使用

根据市委编办给用人单位核定的编制数以及《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体青字201188),结合用人单位实际运动员数,在编制无法调剂保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核定编外聘用教练员控制数(原则上聘用编外教练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编内教练员数的10%15%)。

用人单位根据训练需要,确需招聘编外教练员时,应当向市体育局党组提出使用申请。市局党组根据用人单位各项目的编制数及训练需求,核准具体使用数,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招聘编外教练员。

四、招聘编外教练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体育事业,安心体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运动员技术等级、履历及其他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各类编外聘用教练员年龄及职称要求。

1)短期编外聘用教练员:指为备战省运会等各类大赛需要,聘用编外教练员,聘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60周岁。

2)普通编外聘用教练员:指运动项目核定的编内教练员不足情况下,招聘编外教练员,聘用时间为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高水平编外聘用教练员:指根据项目训练需要,招聘高水平编外教练员(有比较丰富的省级及以上运动队的带队履历,并且所带队员取得国内大赛较好成绩或省运会冠军的教练员),聘用时间为一个周期,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聘用短期编外教练员、普通编外教练员,由各用人单位向市体育局党组提出申请;聘用高水平编外教练员,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聘用人选资格须提交市体育局审核、备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我市已在编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抽取相关教练员进行命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含政策性加分)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

面试: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原则上以每个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考核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1)有参加过世界体育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

2)参加亚洲体育三大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并取得前八名;

3)全运会取得前八名;

4)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或全国冠军赛冠军;

5)取得国家级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6)省运会冠军;

7)省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退休教练。

(三)备案

对拟聘用的编外教练,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核,并将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市体育局审核、备案。

五、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

原则上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编外聘用人员双方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使用。聘用短期编外教练员需签订自聘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普通和高水平编外教练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使用。

(二)合同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教练员的用工,对编外聘用教练员作退工处理:(1)年度考核或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2未与劳务派遣机构续签劳动合同的;3)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4)用人单位在校生规模大幅下降或减编控编政策有所调整,编内教练员能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的;(5)出现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将上述内容纳入《派遣协议》。

(三)日常管理

1)常态化考核。编外聘用教练员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职称聘任、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练员。用人单位需每年度对编外聘用教练员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2)遵守反兴奋剂条例。聘用教练员要严格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在反兴奋剂工作中提出的三严四不方针和有关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规定,违者除按反兴奋剂工作条例惩处外,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要追究其责任。

3)坚持廉洁执教。在选招运动员以及招生考试时,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财物的,一经发现,除退回财物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用人单位应给予解聘及行政处分,直至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4)确保训练安全。聘用教练员在训练中要认真负责,不得旷课脱岗,不准体罚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教练员要关注运动员心理健康,主动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时刻牢记安全二字,确保运动员的人身安全,由于聘用教练员玩忽职守,造成训练重大伤害事故者,将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如有人员伤亡,将追究聘用教练员责任。

六、薪酬待遇

(一)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上年度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等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聘用教练员工资待遇。

(二)各用人单位要将聘用人员的待遇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鼓励多劳多得,能者多得。

(三)聘用编外教练员竞赛成绩奖励应当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龙岩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执行,对贡献大的编外教练员,用人单位可以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激励措施。

七、职称评聘

编外聘用教练员的职称评聘参照编内教练员管理。编外聘用教练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竞争推荐申报,相关材料须用人单位及档案管理部门(劳务派遣机构)盖章审核确认。编外聘用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参照同级同类训练单位。

八、人事档案管理

编外聘用教练员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机构管理。每学年年度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编外聘用教练员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奖惩、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考核材料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统一交至劳务派遣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编外教练员在应聘时如存在弄虚作假,聘用后不按规定审批请假擅自离岗等行为的,将予以解聘。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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