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永定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77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安排、2024年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等,结合新罗区、永定区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 2024年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的工作思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障民生,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与管理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2024年度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696.36公顷。
(二)布局。2024年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新罗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423.02公顷,占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0.75%;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273.34公顷,占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9.25%。
(三)结构。2024年度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30.39公顷,占4.36%;工矿仓储用地295.74公顷,占42.47%;住宅用地85.16 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3.8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81.28公顷),占12.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18公顷,占3.33%;交通运输用地113.51公顷,占16.3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8.38公顷,占21.31%。其中新罗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27.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53.08公顷、住宅用地66.36 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3.7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2.6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6.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67公顷;永定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3.0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42.66公顷、住宅用地18.80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0.1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8.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71公顷。
(四)时序。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只考虑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供应时序,工业和其它用地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供地。其中2024 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初步确定分五个批次进行供应,第一批次8.52公顷,第二批次30.13公顷,第三批次16.33公顷,第四批次26.68公顷,第五批次12.08公顷;永定区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项目分布在各镇区可考虑同一批次统一供应。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片区开发原则,加强布局优化和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城市发展空间,有序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和规范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深化拓展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用地保障服务,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支持机械装备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升级空间需求,重点保障文化旅游、数字经济、新型建材等产业的项目落地,强化研发与科技服务用地,推动科技创新,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扎实推进民生补短板项目,切实落实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等领域用地需求;稳步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供地,提升交通枢纽能级,着力打造增效率、降成本的区域物流和供应链中心。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继续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打造“老区+湾区”“老区+特区”合作样板,减少土地闲置,把龙岩富余的存量、增量土地与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联结起来,努力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示范区,建立相应产业用地政策,提高土地管理绩效;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对重点服务项目要素保障实行“一清单三保障”(即清单管理、指标保障、政策保障、服务保障),不断深化土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方式出让供应机制;推进经营性公用设施用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计划实施。2024年度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将住房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供应计划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二)计划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供应计划的,新罗区政府、永定区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厦龙合作区管委会、龙雁组团管委会等单位应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调整后的地块由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公布。
(三)计划协调。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六、本计划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24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表
2.2024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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