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12号)、《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岩委编办〔2022〕77号)有关要求,现对市档案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市档案局权责事项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权责事项9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规范用权,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要按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对照权责清单,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优化相应的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并加强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件:龙岩市档案局权责清单
龙岩市档案局
2023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