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05 17:54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2020年3月12日印发的《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龙自然资〔2020〕3号)中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3项。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删除龙自然资〔2020〕3号中的行政许可主项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含3个子项)”、“测绘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核转报(含10个子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核转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审批”、“测绘作业证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非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等8个主项。

  2.删除龙自然资〔2020〕3号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中的所有子项。

  3.龙自然资〔2020〕3号中的行政许可主项中的“采矿权审批(含5个子项)”“规划许可证变更(含5个子项)”等主项的部分内容、名称需要调整。

  4.新增行政许可主项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5个主项。

  附件: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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