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两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中国残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先后征求省直相关部门、设区市民政部门以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有关处(室)的意见,并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调研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并吸纳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反复推敲论证,对《实施办法》不断修改完善,并完成合法性审核。
三、基本框架
《实施办法》共九章60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两项补贴工作遵循原则和管理职责。第二章补贴条件和标准,细化明确补贴对象的界定和补贴标准的调整。第三章补贴申领和发放,细化明确补贴申领的方式、材料、流程和发放的一些特殊情况。第四章政策衔接,明确两项补贴与养老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特困供养、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的政策衔接。第五章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明确数据比对的部门职责、时间频率、方式方法和动态复核的具体情形。第六章政策宣传和主动服务,明确政策宣传和主动服务的方式方法。第七章档案管理,细化明确归档范围、归档部门和归档方式。第八章监督检查,重点明确申请对象、在补对象和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章附则,主要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和其他要求。
四、主要创新
(一)申请更加便捷高效。减少提交材料,明确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到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免于提交。拓展申请渠道,两项补贴审定权限可下放至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
(二)对象确认更加精准。明确数据比对频次,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应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省、市级民政部门、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工作。规范数据比对方式,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加强数据共享,残联每月
(三)主动服务更加有力。强化政策宣传,民政部门对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残联组织对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发放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短信提醒等形式一次性告知;对残疾人证有效期不足
(四)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建立档案管理机制,细化明确归档范围、归档部门和归档方式,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填补档案管理空白,同时推动电子档案建设。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根据实际情况改革创新,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保障两项补贴工作有序落实同时有效保护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
五、实施说明
本《实施办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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