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保障房申请

概述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

申请对象

(一)廉租住房

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划分范围(具体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划分范围”)内的,须取得新罗区户籍满1年,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户籍在划分范围外的(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除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满1年,还应在划分范围内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新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

2、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含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60元;

3、家庭人均财产低于42720元;

4、在新罗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住房和非居住类房屋,下同);

5、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下同);

6、单身人员须年满40周岁(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

(二)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划分范围内的,须取得新罗区户籍满1年,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户籍在划分范围外的,应在新罗区范围内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新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或申请人应持有新罗区居住证,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缴纳养老保险年限限制,只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新罗区缴纳养老保险。

2、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3元,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1044元;

3、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53132元;

4、在新罗区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

6、单身人员须年满20周岁。

享受待遇

享受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房源、或取得租赁补贴。

申请说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及系统维护日除外)如有调整的,将公租房app信息发布页面公告。

在公租房app或乡镇街道受理保障房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审核(60工作日)结束→选房(3个月左右)。

开始申请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优抚优待证;

4、居住证(如有办理)。

5、大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2. 办理流程

注册公租房APP,按要求填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按提示拍照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

1、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提前准备好;

2、拍照上传要方正清晰;

3、申请不收费。

3. 申请地址

公租房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申请。

查询服务

登录公租房app进行查询。

常见问题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不一样?

简单的说,廉租房面对的仅是新罗区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二者的收入、房产方面的准入条件不一样,租金标准也不一样。

审核时间要多长?多久能拿到房子?

审核的时间自受理开始计时,在60个工作日内会审核结束。审核通过后一般在3个月会安排选房。如房源紧张则可能推迟。、

申领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划分范围(以下简称“划分范围”)内的,须取得新罗区户籍满1年,并在新罗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户籍在划分范围外的(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除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满1年,还应在划分范围内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新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

2.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含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60元;

3.家庭人均财产低于42720元;

4.在新罗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住房和非居住类房屋,下同);

5.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

6.单身人员须年满40周岁(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   

有车能申请吗?

不能。摩托车、微型车、低速货车除外。

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申请人登入公租房app,点击进度查询即可查询结果。

廉租房(或公租房)能买吗?

龙岩中心城区未出台廉租房(或公租房)出售政策,目前仍以租赁的方式提供保障。

 

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取得房源后转租转借。

(2)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要主动如实申报,重新审核。

(3)禁止冒名、借名申请。

(4)禁止在公租房内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政策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安置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优惠》政策解读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确定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市场评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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