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收入增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动力。去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3%,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达34.7%;二是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去年农民纯收入中除工资性收入外,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占60.4%、1.9%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