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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危化经营许可

二、办理机构: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批准

四、申报材料:

(一)、新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2、具备资质的社会安全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经县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部门对整改意见情况的现场核查意见;一式三份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属剧毒化学品、成品油经营企业外,无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文件的可由社会安全中介机构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文件);一式三份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属租赁的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式三份

6、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式三份

7、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8、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9、成品油经营企业还需提供成品油批准证书或省经贸委批准建设文件及申请表复印件;一式三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应同时提供,原件由受理机关查验后当场退回,受理机关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和经办人员签字及日期。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需提供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4、需重新评价单位提供具备资质的社会安全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不需重新评价单位提供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合格的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6、经营单位取证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检查、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B项不合格问题整改情况;安全设施配备、维护情况等;一式三份

7、属成品油经营企业还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8、县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组织对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的核查意见;一式三份

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应同时提供,原件由受理机关查验后当场退回,受理机关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和经办人员签字及日期。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提供材料(经营范围,经营场地、设施变化的不适用变更,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

2、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属成品油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请企业法人(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供引起变更原因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新法人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应同时提供,原件由受理机关查验后当场退回,受理机关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和经办人员签字及日期。

五、承诺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七、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市经贸委窗口

八、窗口电话:0597-2529070  13062253070

九、投诉电话:0597-252933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