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频道 > 企业办事 > 对外交流 > 对外投资

办理项目名称: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审核

办理部门:龙岩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经科

设定依据: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

办理条件(标准):一)大型实体企业 :1)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工程资质的专业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与承包工程有关的劳务合作经营权,不再考核其对外业绩; 2)凡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全方位(无行业限制)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 
二)设计院 :1)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均可申请对外设计、咨询、勘测和监理经营权;2)具有一级工程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3)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全方位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一)大型实体企业 : 1)主管部委的审查意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的申请文件;2)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能力、近几年承建的主要工程项目、对外工程业绩);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工程资质证书或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比例和出资者所有制性质的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二)设计院 :1)主管部委的审查意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的申请文件; 2)设计院的申请报告(包括设计院的基本情况、经营能力、设计项目和对外经营业绩);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执照(复印件); 4)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一级工程或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5)其他需要的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公地址:龙岩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办公地址:龙岩市溪南溪畔路11号外经大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7-2323933          传真:0597-232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