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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目名称: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审核

办理机构:龙岩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经科

设定依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9号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办理条件或标准:(1)A级援外施工企业应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中国企业法人:1.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2.具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一级(含)以上或相应等级的技术资质;3.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资格有效;5.申请(核验)前2年连续无亏损经营;6.申请(核验)前2年的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7.申请(核验)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B级援外施工企业应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中国企业法人:1.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2.具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二级(含)以上或相应等级的技术资质;3.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资格有效;5.申请(核验)前2年连续无亏损经营;6.申请(核验)前2年的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不低于500万美元;7.申请(核验)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审批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1)申请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验资报告;4)出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出资人为自然人的,附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出资人为非自然人的,附其注册登记证明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技术资质证书;6)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明文件;7)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8)经会计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前2个年度企业会计报表;9)本企业关于申请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的声明;10)商务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公地址:龙岩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办公地址:龙岩市溪南溪畔路11号外经大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7-2323933          传真:0597-232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