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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名称
印刷企业年度核验
二、办理机构(部门)
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印[2003]1142号文件
四、办理条件(标准)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符合《印刷企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定的标准。
五、办理程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出版行政部门核验 发放许可证正、副本
六、办理时限
每年1~3月份
七、需提交材料
1、企业自查报告。一是根据本企业的经营范围,对照《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比对,查看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条件,如有不具备的方面,应在自查报告中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印刷质量标准要求;三是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四是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有无受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有,应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可上网下载)一式三份。一份年检后退回印刷企业留存,两份交我局新闻出版管理科(其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检合格后退还一份当地出版行政部门存档)。《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所填资料必须完整、清晰、准确;空缺项目必须说明原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粘贴至年度核验表第8页)。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粘贴至年度核验表第8页)。
6、《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至年度核验表第8页)。
以上年检材料必须用A4幅面提交。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公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33号
十、联系电话
0597—2280466
十一、投诉电话 0597—2330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