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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发票领购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填报《发票领购审核表》; ③《发票领购薄》,发票专用章 ④《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初次领购《广告业专用发票》者提供); ⑦办税员证; 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注意事项: ①再次购买发票,纳税人可直接到发票窗口购领; ②初次购买者,《发票领购薄》可领取,发票专用章应申请刻制; ③再次购买时,要提供已用未查验发票存根联。 ④纳税人领购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发票工本费。 办理流程: (初次购买或变更购领) 发票窗口→县级局审核、审批→发票窗口→纳税人 (再次购买) 发票窗口→纳税人
投诉电话:
新罗2212442、漳平7530281、永定5835410、上杭3842373、武平4836999、长汀6833001、连城8916058;龙岩市地税局:2258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