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新罗区工商局
登记事项
合伙企业注销(新罗区)
依据
《合伙企业法》
程序
一审一核制
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从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申报材料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报告;
3、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印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