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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项目:劳动争议仲裁
2、办理机构:龙岩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开除、除名、辞退、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事实。
5、案件审理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立案——审理——裁决——送达。
6、办理时限: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7、需提交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申请仲裁裁决内容相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法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以及与申请仲裁裁决内容相关的证据。
8、收费标准及依据:1、案件受理费3人以下的20元/件;4~9人的30元/件;10人以上的50元/件。2、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3、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9]价费字268号)。
9、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南小溪桥劳动保障大楼4层。
10、联系电话:0597-2326440。 11、投诉电话:0597-2323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