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
审批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核准(实行一审一核制)
设定依据
国务院第315号令《印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定的条件
有无数量限制及
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核准——窗口发证或上报(出版物、包装装璜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报省核准)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具有法律效率的证明材料:
①变更法人(负责人)的,需持有原法人(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和新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②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
核准证明;③变更经营地点的需持有新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④许可证正本、副本。
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