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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

审批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核准(实行一审一核制)

设定依据

国务院第315号令《印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定的条件

有无数量限制及

分配数量的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核准——窗口发证或上报(出版物、包装装璜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报省核准)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具有法律效率的证明材料:

①变更法人(负责人)的,需持有原法人(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和新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②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

核准证明;③变更经营地点的需持有新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④许可证正本、副本。

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