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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管理服务工作程序
办理机构(部门):市人事局档案室
办理对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办理程序:
1、龙岩市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向本校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发回生源地所属市人事局。
注:在外省就读的毕业生档案可能发至省人事厅,毕业生可拨打中国(福州)海峡人才市场档案查询电话进行档案查询(0591-28379058)。
2、毕业生档案由各高校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专人送至龙岩市人事局,毕业生可登陆龙岩人事(人才)网(www.lyrcw.com/www.lyrsw.com)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寄达。
3、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凭《派遣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市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属市直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工作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送人才中心归入其人事档案;属各县(市、区)单位的,其人事关系及档案将转发至各县(市、区)人事局,毕业生凭《派遣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到所属县(市、区)人事局流动调配股办理就业登记。
4、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市人事局档案室将其档案转往各县(市、区)人事局。毕业生凭《派遣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回原籍办理人事代理和落户手续。
5、在市外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办理档案转递的,由单位所属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向龙岩市人事局档案室发出调档通知,人事局档案室在收到调档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档案。
办公地址:龙岩市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7-2302506 投诉电话:0597-230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