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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项目名称: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转正后职称确认
2、办理部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设定依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
4、办理条件:(1)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其中不包分配的自费生由人事部门正式录、聘用后满一年),可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先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后,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取得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获得硕士学位者,先确认为“助师”级,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后可申报评审中级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直接考核确认为中级。
5、办理程序:由单位人事部门到职改办领取“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由个人填写经单位考核同意验印,报主管部门初审同意验印后再上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即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表格一份留职改办、一份由单位领回存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由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每人须提交一寸黑白正面免冠近期相片一张)。
6、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7、需提交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有低一级任职要求的还须提供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材料、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相片一张。
8、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9、办公地址:市政府大院内。
10、联系电话:0597-2321560 11、投诉电话:0597-230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