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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二、办理机构: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设定依据:

商务部2005年第25号《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闽经贸市场[2006]162号《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审批条件或标准

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

五、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六、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市场调节科审核——窗口发证(实行网络审批)

七、申报材料: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一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上述证照原件供查验确认;

3、酒类批发企业(含生产企业销售部门)还应提供《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一份。

八、承诺时间:三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市经贸委窗口

十一、窗口电话:0597-2529070  13062253070

十二、投诉电话:0597-2529333
·区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文本(一)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续)文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