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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拍卖备案 办理机构: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设定依据:《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拍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标准):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七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办理程序:填报备案登记表及提交材料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需提交材料: (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 (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 (4)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证明材料,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产权证明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5)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 (6)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收费 办公地址: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合同股、科; 联系电话:2326314 投诉电话:2326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