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龙岩市工商局
审批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一审一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审批条件或标准
有无数量限制及
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核准—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承诺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为100元,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窗口联系电话
252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