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事项名称
招生广告备案
设 定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备案条件或标准
招生简章和广告具有真实性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备案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备案
备案材料
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
承诺时间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
252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