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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采矿权注销登记

办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

办理程序

受理-矿管科审查-矿管科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

申报材料

1、采矿许可证正、付本。

2、矿山闭坑报告。(一式三份)

3、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一式三份)

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一式四份)

5、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6、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7、由采矿权价款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公地址

龙岩市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四层

联系电话

0597-221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