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频道 > 企业办事 > 质量卫生 > 检验检疫

办理机构:新罗区畜牧水产局

审批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新罗区)

设定依据

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动物防疫合格证管理规定

审批条件或标准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套舍和病死动物,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备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有无数量限制及

分配数量的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勘验——核准——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一)动物饲养场平面图

(二)饲养场人员花名册

1、兽医技术人员姓名、学历、资格证书、健康证

2、饲养员姓名、学历、健康证

3、场长姓名、学历、健康证

(三)防疫制度

1、免疫程度

2、消毒及用药制度

(四)申领核发登记表

(五)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队(1992)价费452

种用饲养场:每个200元,乳用饲养场:每个150

,动物饲养场每个100元,动物产品经营:每个50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65

 

·00002 动物防疫合格证(新罗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