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新罗区农业局
审批事项名称
植物产地检疫(新罗区)
设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审批条件或标准
省农业厅发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勘验—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产地检疫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取。1、粮谷类货值比0.4% 2、经济作物类货值比0.45% 3、水(瓜)果类0.6%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