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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新罗区农业局

审批事项名称

植物产地检疫(新罗区)

设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审批条件或标准

省农业厅发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勘验—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产地检疫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间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取。1、粮谷类货值比0.4%  2、经济作物类货值比0.45%   3、水(瓜)果类0.6%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