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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龙岩市、新罗区统计局

审批事项名称

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

《统计法》第九条、《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条件或标准

必须与国家统计调查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矛盾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审批--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的项目的背景材料;2、填写《统计报表审批(备案)表》一式二份;3、调查方案和各类表式一二份。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时间、填报要求、报送渠道及时间要求等。

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15、252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