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龙岩市、新罗区统计局
审批事项名称
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设定依据
《统计法》第九条、《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条件或标准
必须与国家统计调查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矛盾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审批--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的项目的背景材料;2、填写《统计报表审批(备案)表》一式二份;3、调查方案和各类表式一二份。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时间、填报要求、报送渠道及时间要求等。
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15、252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