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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换证

办理单位

市民政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承诺时间

即办

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

窗口联系电话

25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