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换证
办理单位
市民政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承诺时间
即办
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
窗口联系电话
25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