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
来源:闽西日报    作者:    日期:2008-03-27

   认真贯彻《监督法》,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和专项调研。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市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27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484件市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五五”普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工作不断加强。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有效增强。创建“平安龙岩”取得明显成效,居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6.4%、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全部县(市、区)通过平安验收的设区市。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持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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