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作做实、做足、做亮——记市政协委员翁青萍
来源:闽西日报    作者:曾志明    日期:2008-03-21
    龙岩坑口火电厂项目是我省“十五”期间建设的重点能源项目,它的建成投产对增加我省电网火电比重,保障电网区域安全、稳定,促进闽西经济发展和保持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地落实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这是作为龙岩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市政协委员翁青萍面临的挑战。

    “把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切实贯彻在重点项目的工作中,以科学的发展观迎接挑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能力,才能把工作做实、做足、做亮。”翁青萍对记者说。

    坑口火电厂一期工程于2005年4月建成投产后,为了发挥规模效益和充分利用龙岩的煤炭资源,根据我省“十一五”电力发展总体规划,在一期工程厂区北侧扩建2台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翁青萍再次负责项目的前期管理、项目核准等方面工作。由于她的辛勤劳动和有效管理,项目前期工作井然有序、成效显著。为此,她被省政府评为2006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功臣,并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由于当时国家尚未对“十一五”后三年(即2008年至2010年)的电力规模下达计划,省内电源点竞争相当激烈。为了能使坑口火电厂二期工程及早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她长期在福州、北京、坑口电厂之间奔忙,积极与国家、省发改委及相关的环保、国土、水利、电网等部门沟通协调。其中的艰辛,恐怕只有翁青萍自己知道了。由于她的不懈努力并在闽西籍老红军的热心关怀下,坑口二期项目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在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对该项目作出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这是全省扩建、新建电源点中第一个拿到“路条”的,意味着坑口火电厂具有了更加光辉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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