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行在逶迤的山峦,行走在广袤的林地,一根根挺拔的树木扑面而来,给炎炎夏日送来凉爽的风。清风吹响了树叶,更吹开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积在心中被传统的林业体制所束缚的“死结”,由龙岩起步走向全国的林改让人们越来越尝到甜头……
“家家户户有山林,
一证在手不怕变”
“我们村的有林地面积3.1万亩,其中公益林1.3万亩,毛竹林1.6万亩,按1981年林权发证时核定的面积一直稳定到现在,做到家家户户都有林地,人均10多亩,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其中林业收入占60%。”7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漳平市溪南镇金菊村采访,说起林权制度改革的好处,村支书陈必发说。
镇林业站的包村干部刘炎兆拿出一大摞资料让记者查看:这是该村各家各户分得林地的花名册,名册上有各户山林的四至界址,“我们把该村的山场划为620宗,一户一户落实,工作人员现场绘界址,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无异议了,通过了,产权清晰了,我们就发给林权证。”刘兆炎说。
据介绍,金菊村是漳平市林改试点村,2006年底完成。说起林改的好处,村主任陈榕林说,以前我们也分了山场,但没有法律依据,农民怕变,现在政策稳定了,一定50年,群众积极性空前提高,劈杂、深翻、施肥、号竹,竹子从山上砍下来溜到路边就有人收购,每根的收购价10元左右。
“武平林改,为全国探了路”
“我县的林改从2001年7月正式启动,最先定在万安乡的上圳村,由于该村的自留山被人种植了,山林面积较小,群众耕山热情并不高,不适合搞试点,后来就确定在万安乡的捷文村。当时抽调了工作人员10多人,深入每块山场去绘界址,连最远的毛屋迳也去了,路难走,但我们还是上去了,把山分到了农民手中,承包期30—70年。分山以来,一直十分稳定,没有发生一起林改纠纷。”全程参与武平林改工作的县林业局技术员彭伟林,7月18日对记者说,捷文的林改模式就是把山分到农户,家家户户都有一点,这与中央的林改政策是相符的。
2002年3月武平县政府发出2号令,在全县范围推行林改试点,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进行林改试点,核心就是创新林业生产经营体制,鼓励多种形式经营,转让、承包集体山林,约有18万亩采取招标或协议转让的形式,掌握在承包大户手中,占全县集体林地的10%左右。2003年国家出台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的时限、权利、法律保护等均有严格规定,进而使武平县的林改有了更明确的方向,2004年底该县初步通过县里验收,2005年底通过省里组织的验收。
“武平林改,为全国探了路。可以说,没有武平的林改,就没有龙岩的林改;没有龙岩的林改,就没有福建的林改。武平是全省乃至全国林改的策源地。”2007年9月,时任省林业厅厅长、现任省人大农经委主任、国家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在龙岩调研时,高度评价武平在全国林改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在总结福建和以后在江西、辽宁等省开展林改试点的基础上,今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全国林改工作意见,推广试点经验。
“林改的根本,是解放了生产力”
从2003年5月起,我市按照省里的部署,在其他6个县(市、区)全面推开。截至今年1月我市完成林改村1756个,占应改村总数的100%,明晰产权面积1277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换工作进入扫尾阶段,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发换林权证15.53万宗、78337本,面积1714.68万亩,占任务的91.4%。
说起改革的好处,市林业局负责人无比感慨:“林改的根本,是解放了生产力。林改后,林农已经逐步成为集体山林真正的主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林业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比如造林,过去造林由集体为主、国家补助,现在是个体、联合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一起造林,2001年以来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82.5万亩,特别是2005年林改落实到位以来每年植树造林30万亩以上。
据介绍,林改还增加了林业发展资金。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6.25亿元,惠及林农2.97万户,其中今年1—6月新增贷款0.65亿元;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79.4万亩,约占全省的40%,保险金额达1.8亿元,社会资本不断向林业集聚。山林价值不断攀高,全市林地平均每亩每年使用费(租金)从改革试点前的0.5-2元攀高到10多元,个别地方增至20多元;4米长、尾径10厘米的木材价格由每立方米300多元涨到700—800元,眉径10寸的竹材每根由4—6元涨到14—16元。林业产业发展迅猛,林产工业产值从2001年的4.3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31亿元。
来自龙岩革命老区、且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林改经验,为中央制定全国林改工作意见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也必将在改革的洪流中接受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