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纪委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来源:闽西日报  作者:巫兴光   日期:2008-10-12
     近日,新罗区纪委针对曹溪镇某村村干部林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一案,向曹溪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该镇从这一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村财管理。该镇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纪委书面反馈。这是该区纪委采取措施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治本功能的一个例子。

     该区纪委把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该区纪委实行“一案一议”制度,即每查结一起案件,办案人员都要写出详细的案件调查报告对其进行剖析,探讨发案规律,研究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召开发案单位领导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他们对查处案件工作的看法,以及在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和效果;采取以案说纪的方式,要求发案单位贴近工作实际,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上好一堂法纪教育课,真正使身边人受到启示和教育。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该区纪委还及时发送整改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回访教育,了解发案单位对整改建议书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落实。

本专题主办单位:龙岩市人民政府开展“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两个先行区’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