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政办〔2006〕184号
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闭龙岩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关闭工作的顺利开展,统筹协调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龙岩市关闭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常务副主任:黄柳东(市经贸委副主任) 副 主 任:卢桢模(市委宣传部助理调研员) 邱殷毅(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永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江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海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调研员) 吴德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市经贸委整治办工作人员,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派一人驻办公室参加日常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关闭龙岩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实施意见》的宣传发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关闭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掌握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制印发《工作简报》,负责关闭企业的验收,奖励资金的审核、管理与发放。 特此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