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 对象 |
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 |
| 标准 |
每生每年5000元 |
| 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 评审办法 |
我省每年于9月1日前按中央下达名额分配到各高校,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倾斜。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
| 备注 |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 资金来源 |
中央和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