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助
来源:    日期:07-11-05

  项目   学校资助
  标准   省内公办高等学校按规定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20%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俭学、校内无息借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应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经费用于资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