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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

(与普通护照审批相同)

二、办理机构: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新证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作证件,加注由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五、办理条件和需提交材料: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照片的“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表上应填写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出具的单位意见,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等)。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普通护照,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出国的意见3、外国人(华侨)收养儿童办理护照需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4、劳务人员集中办理护照需提供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开具的《劳务项目说明》。5、境外就业人员集中办理护照需提供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开具的《境外就业确认书》。

六、办理时限:公民申办护照,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八、办公地址:新罗区华莲路新罗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

九、联系电话:2236829  2220870

十、投诉电话:2220870  229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