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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事项目: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件

2、  办理机构(部门):市外事办出国管理科

3、  办理条件(标准):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单位有因公出国(境)任务的人员

4、  办理程序:市直各单位或县(市、区)政府→市外侨办

5、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不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上报省审批时间)

6、  需提交材料:

一)任务批件(自行组团)

  1、《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一式二份(出访任务栏须详细填写)

  2、符合要求的邀请函件[邀函须由出访国家(或地区)本土发出]

  3、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请用A4纸按申报表人员顺序一并复印)

  4、地(厅)级领导出访简况表(厅级领导提供)、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简况表(县处级干部提供)、预审表(市直单位处级干部提供)

  5、非经贸出访团组须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非经贸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表一)

  6、有非本市县区人员参加的须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7、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出访团组,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出访报告,内容包括:详细的出访任务、带队人姓名、人员名单、出访国家(地区)、在外停留天数、拟出访时间和出访费用支付情况。(出访人员名单要另附,人员身份必须是真实的,不得只以兼职职务申报。出访国家两个以上的,在外停留时间要分开写)

二)参团同意函[参加本省(含省直和其它地市)组团]

1、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一式二份

2、组团单位有详细内容的组团通知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含出访任务、人员名单、出访国家(地区)、拟出访时间、停留天数及费用支付情况)

  3、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A4纸复印)

  4、地(厅)级领导出访简况表(厅级领导提供)、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简况表(县处级干部提供)、预审表(市直单位处级干部提供)

  5、再次出国(境)人员请详细说明证照情况

三)确认件[参加外地(本省以外)组团]

参加外地组团(除培训、参展外)须先征求省外办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确认件(所有团组人员均须报省外办审批):

  1、征求意见

  1)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一式二份及《因公临时出国(境)非经贸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表一)

  2)提供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向省外办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原件)、组团请示报告(复印件)、出访人员名单、详细日程、费用清单。

  3)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4)地(厅)级领导出访简况表(厅级领导提供)、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简况表(县处级干部提供)、预审表(市直单位处级干部提供)

  2、办理确认件

  提供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及出国任务批件

  培训或参展(经贸展览会、博览会或招商、经贸洽谈会等活动):

  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外专局审核件或有出国任务审批权部门出具的培训备案件,如属赴港澳培训项目,还需提供国务院港澳办审批同意函;参展须附国家贸促会审批件。

7、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8、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军民路20号

9、     联系电话:2324427

10、  投诉电话:2321483

 

注:厅级以上领导出访及处级以下非经贸团组人员出访须上报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