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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事项目:企业人员多次往返香港、澳门任务审批

2、   办理机构(部门):市外事办出国管理科

3、   办理条件(标准):各企业单位人员(包括诚信高、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外向型企业骨干人员)为开拓对外业务,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4、   办理程序:市直企业或县(市、区)外侨办→市外侨办

5、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不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上报省审批时间)

6、   需提交材料:

一)初次申办需提供:

1、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一式二份

2、市直申办企业或县(市、区)外办出具的详细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和申办的必要性)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企业纳税情况或出口创汇情况表

6、其它所需材料

二)续办需提供:

1、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一式二份

2、原任务批件复印件

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更换人员需提供)

三)签注有效期内借证需提供:

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签注有效期内)一式二份

7、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8、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军民路20号

9、     联系电话:2324427

10、  投诉电话:232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