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事项目:企业人员多次往返香港、澳门任务审批
2、 办理机构(部门):市外事办出国管理科
3、 办理条件(标准):各企业单位人员(包括诚信高、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外向型企业骨干人员)为开拓对外业务,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4、 办理程序:市直企业或县(市、区)外侨办→市外侨办
5、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不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上报省审批时间)
6、 需提交材料:
一)初次申办需提供:
1、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一式二份
2、市直申办企业或县(市、区)外办出具的详细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和申办的必要性)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企业纳税情况或出口创汇情况表
6、其它所需材料
二)续办需提供:
1、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一式二份
2、原任务批件复印件
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更换人员需提供)
三)签注有效期内借证需提供:
填写《龙岩市企业因公多次往返港澳申报表》(签注有效期内)一式二份
7、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8、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军民路20号
9、 联系电话:2324427
10、 投诉电话:2321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