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名称:户籍证明
办理机构(部门):各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规范出具<户籍证明>式样的通知》。
办理条件(标准):有常住户口人员。
办理程序: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需提交材料:自带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公地址:各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
联系电话:各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电话。
投诉电话:新罗2032589、漳平2038390、永定5832235、上杭2038091、武平2035121、长汀6838104、连城8928459。龙岩市局:2032091、203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