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民政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一审一核制)设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审批条件或标准: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双方自愿的;
3、双方没有配偶的;
4、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审查→核准——窗口发证申报材料:
1、原登记机关登记档案复印件
2、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3、2寸合照三张承诺时间:即办收费标准:工本费9元
·申请补领婚姻登声明书.xls